的,可是为什么,你不是我的。
在远离广场的空地上,两个人都沉默着。
最终还是有冰冷的液体顺着阿泽的脸颊滚下来,在接触到冬夜里的温度的瞬间冻结起来。他低着头,没有人看到。
阿森温暖的声音终于从前面传过来。他问:“那么,你想怎样?”
他答不上来。
我能怎样?仅仅只是喜欢你罢了,我还能怎样。
之前从来没有和任何男人交往过,偏偏执恋了你这么几年。
一定是弄错了吧?如果自己是女孩子,吴昀森你是不是就不会困扰了?或者说,是你觉得我太孩子气。如果是那样,那么还要多久,怎样才能长成足够大人的模样呢?
……
阿森看着站定在原处的他。错过了暖潮成涌的盛夏时光,就像错过他的十四岁。
如果可以不计任何代价地为一个人付出,那就是喜欢了吧。
其实,是自己跨不过,走不出那一步。
两副肩膀能够担下多少重量?所有一切的重量,到头来也不过是喜欢两个字。还需要在乎些什么呢。
他微微眯着眼,“喜欢,那就在一起啊。”
6
「你本就是独一无二。不靠那一手贝司,也不靠别的什么。即使你不懂音乐不会弹琴,也没有什么人能和你相比。」
阿泽回想起之前,如果不能在一起,那一定会成就一个悲戚的故事。
很多话憋着说不出来。天天都在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自己喜欢上的,如今纠缠至此,也没法怨天尤人。有时候觉得心如死水,如果能选择,或许就不会选择喜欢上你。可惜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偏偏就是你。
男人长他七岁。沉默,但也懂得照顾人。
向来说不来海誓山盟,在一起之后说过最长的情话不过是承诺会对他好。
大多时候,气氛是安静的。他说的话提的要求,男人嗯地应一声,就真的用心去办。在阿泽眼里,这样的男人,不知比甜言蜜语的别人要可爱多少。
在一起之后,他把那一双ta的鼓棒送给阿森,有把那另一只廉价的戒指送给他。他说,“我没钱,但是再便宜你也要戴上。”阿森向来没有戴戒指的习惯,于是穿了条链子,将戒指挂在颈项间。冬天里,戒指被压盖在衣服里面,但却是紧贴住皮肤,取出来的时候总是带着体温。
那天,他接到阿森的电话。男人在电话里低笑:“我出状况了。”
过去之后,阿森递给他几张谱子,他拿过来看,是给乐团写的歌,词也已经是填好了的,取名作《向暖》。
“这里,我搞不定……”阿森指着乐谱上的某处询问道。
阿泽看着谱子,还是惊讶,“怎么突然想起要写歌了?”
男人微微地笑笑,没有回答。
“那个,小光会吹口琴吧?这里的可以试着把口琴加进去。”
“恩。”
……
我不怎么会唱歌,民谣吉他也不及你弹得好,又说不来动听的情话,那么,就用彼此都能够明白的方式,写一首歌送给你。
随后的日子里,平平淡淡中亦有大起伏。在专辑《韶光岛屿》发行之后没有多久,岛签约r,会被更人多认识,被更多人喜欢追捧,会红。
而红起来之后再看,却像是转瞬间发生的事。
之后,乐团的一切都和以往不同。从一个夏天走到一个冬天,身边就被围绕着越来越多的人,耳边听到的是越来越多的呼喊与尖叫。在阿森眼里,唯一没有变的,大概就是那个家伙在每个冬天里必定要犯病的鼻炎。
冬天的时候,阿森送给他一条亚麻色围巾,是柔软而又不掉毛的质地。一出门,就把嘴鼻都掩护在宽大的围巾下面。冷风灌不进鼻腔里,慢性鼻炎就不像之前几年里那样猖狂了。戴久了,围巾就染上熟悉的味道,再不舍得换掉。
他还是他,是十四岁那年固执倔强的少年。
两个人都有着倔强固执的一部分。也正因为是同类,对彼此都太了解,所以也最清楚被戳到怎样的地方才最痛。
他们不是没有过争吵。阿泽在愤怒的时候,把那条亚麻色的围巾狠狠扯下来扔在地上。他吼:“吴昀森,谁他妈稀罕你!”
走到大街上,一被冬天里凛冽的风吹到,鼻子立马就缴械投降。结果就是鼻涕眼泪稀里哗啦流了一脸。阿森找到他的时候带着那条围巾。拿纸出来给他擦了擦,笑他像个脏孩子。
那是和台上那个拉风的人完全不同的林泽宇,是只在阿森面前才任性孩子气的林泽宇。那样脆弱的一面,也单单只给阿森看。
那一晚,从l出来的时候天色已晚。阿森叼着烟走在前面,阿泽背着贝司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
所有的歌迷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岛,这样的他们。每每退场的时候,都期待着他们两人的“肩车”。阿泽整个人挂在阿森背上,脸颊紧紧贴着他的耳畔,那么亲昵。
喝过几杯之后阿泽心情大好,他跟在阿森后面,低低地笑。两个人的影子在街灯下被拉得格外冗长。他有些调皮着踩着阿森身后长长的影子,像是乐此不疲。晚风有些冷,但却很开心。鼻尖前环绕着的,是熟悉的三五烟的辛辣味道。
他开口问:“要是能做世界上最好的贝司手,那我就是独一无二了吧?”
他看不到走在前面的阿森的表情。男人没有停顿,继续向前走着,只是缓了缓脚步。甜腻的话向来不会说,也不会像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