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成女。
宋小妹一张鹅蛋脸,大眼睛高鼻梁,唇红齿白,黑色长发盘了起来,穿着白色系腰裙,整个人看起来既精神又灵气。
当然,宋小妹很紧张,比秦时还紧张,差点走路都走不稳。
怎么穿了高跟鞋?宋修文看她踉跄了一下视线便移到了她脚上,看到那足有七八公分的鞋子皱眉。
宋小妹摸摸鼻尖,往宋修文身边靠了靠,有些尴尬的说:这么穿高一点
为了美,也是拼了。宋修文望天。
宋小妹的视线有点躲躲闪闪的,她缩在宋修文的身后,偷偷的瞄一眼秦时。说实话,看到秦时她真的吃了一大惊,不是都说游戏里那些高富帅真人都是矮穷挫吗,可是他们这帮主怎么长那么高那么帅?衣服都是名牌,看来也是个富她哥只是告诉她帮主长相还行,可没说这个还行竟然是混血儿的英俊。
你躲什么躲?宋修文被宋小妹这别扭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往旁边挪了挪,让宋小妹曝露在秦时面前,给二人介绍:他是剑指天下,帮主,本名秦时;秦时,这是我妹妹,宋嘉敏。
敏敏。秦时和宋修文在一起是宋修文肯定比他先能淡定,秦时和宋小妹在一起,反应迟钝又羞涩的那个肯定是宋嘉敏。
宋小妹望着帮主大人伸出来的那只白玉似的手脑子里轰的一声,手忙脚乱的握了一下,大帮主。
大帮主?秦时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和游戏一比,宋修文这妹妹更加羞涩。
宋小妹闹了个大红脸,她本来是想喊大嫂的,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被秦时这么一调侃,只能求助于她哥。
宋修文无力望天,这妹妹果然是捡回来的吧,跟他也太不像了!
我去开车,你们在这里等我。秦时也不继续调侃宋小妹,小姨子要是恼了,在宋修文面前说他坏话,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临近中午时间,自然该去吃午饭了。
秦时暂时离开了,宋小妹这才松了一口,她扯了扯宋修文的衣袖,笑眯眯的说:哥,大嫂人好像很好的样子,而且长得也好帅。
既然他人很好,你干嘛还一副见鬼的样子?宋修文问。
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害羞嘛而且我这是来见未来大嫂,要是给大嫂留下不好的印象,他把我赶出家门怎么办?宋小妹眨眨眼睛,一本正经的说。
电视上经常有这样的剧情,进了门的媳妇跟小姑子之间矛盾重重,然后大哥帮着自己的媳妇,小姑子就只能受气宋修文再度望天:这脑洞还是趁早补一补。
☆、第67章太虚剑意[剑三]
一顿饭过,秦时和宋小妹就熟了起来,目前宋小妹还在大学读书,但是已经有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画得一手好画;秦时大学本科毕业,没去考研,大学期间办的公司跟他专业也不对口原本秦时是法学班。
法学系的高材生跑去做生意,宋小妹也是涨了见识。
哥,你们下午去哪?宋小妹很矜持的吃完了这顿饭,为了不让秦时发现她吃货的本质,她相当克制,宋修文也没揭穿。
还没地方去,你有提议吗?宋修文有点苦恼,因为他真不知道有什么可做的,换成是他爸妈,两人都空闲的时候要么出去找朋友玩,要么就窝在家里养花种草,再不就去旅游。
旅游倒是可取,只是今天都已经过了大半,再去什么景点旅游肯定来不及。
宋小妹无语的看着宋修文,她哥和她嫂两个人约会,她在这里当电灯泡?
要不你们去蠡园转转?今天天气不错。宋小妹思考了一会儿还是给出了她的意见,蠡园是d市一座有名的风景园区,旅游胜地。
去吗?宋修文转头问秦时。
秦时点点头,好久没去过了,去转转也行,今天天气也不热。
作为d市人,宋修文自然去过蠡园,秦时也不例外。
两人一致看向了宋小妹,宋小妹连忙挥手:我就不去了,我一会跟同学逛街去。开玩笑,大嫂都已经见了,要是还跟着去当电灯泡,可真是罪过了。
你穿着这鞋去逛街?宋修文关注的还是宋小妹脚上那双鞋。
秦时看着那高跟鞋也觉得脚疼,他拍了拍宋修文的肩膀,指指不远处的一个鞋店,说:去买一双。
宋小妹&宋修文:
我回家换一双就行。秦时真打算去鞋店,宋小妹连忙把人给拉住了她一直都穿高跟鞋上街,早就已经习惯了,也就她哥一直觉得高跟鞋不安全。
秦时刚想说话,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隔着电话宋修文都能听到电话那头凄厉的咆哮声,剑指江山打来的,咆哮着让他快点去救场。由于剑指江山的语速实在太快,宋修文也没听出个所以然。
挂电话后,秦时一脸黑线,江山说池晚晴来给他千里送了。
啥?宋修文和宋小妹表情一致,宋小妹更是讶异:他们不是死情缘了吗?
你怎么知道他们死情缘了?宋修文问。
剑指江山说的啊,貌似好几个星期前了,池晚晴在苍山被人杀了,帮会有人调侃他让去救夫人,当时他就说他们已经死情缘了。不过出于同帮之情,他还是喊了两个人去了。宋小妹眨了眨眼,有点纳闷,难不成她哥还不知道?
现在不是研究剑指江山跟池晚晴是不是死了情缘的时候,而是池晚晴突然跑来d市给剑指江山千里送,可把剑指江山给吓了一跳,所以向秦时求救。
秦时就搞不懂了,他哪里像是助理,池晚晴给他千里送又跟他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