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拿出去都是稀有珍宝。更别说绫罗绸缎,每回商队从江南收来的丝绸,最好的都被项竹私藏,统统拿来给自家初长成的小姑娘。
沈欢看着镜中的自己,别提有多高兴,总算是有点大人的意思了,而且,一打扮,更是夺目。等她及笄,及笄以后,她就无所顾忌啦,到时候就可以用胭脂水粉,等她正经打扮起来,就要开始认真的跟义父培养感情啦。
比方说,没事儿暗个示,暧昧的撩两句,她就不信,以她如今的容貌,再加上近水楼台,项竹能没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爱的香瓜、〃八月柒秋叶初凉-浇灌的营养液!谢谢小叮当的地雷!么么叽!在你们的滋润下,欢儿长起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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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吃过晚饭, 小厮前来收拾桌子,沈欢拖着下巴, 笑问项竹:“义父, 等下我们做什么?”
项竹想想, 冲沈欢一笑, 商量道:“这些日子你都帮着我忙生意,功课落下不少, 今晚教你读诗,可好?”
沈欢点点头, 跟他在一起, 做什么都行。
俩人一起起身,并肩往书房走去。项竹侧头看看沈欢,身高已经到他鼻下,看着这么大的沈欢, 他尚有些恍惚,女孩子一般都是十二岁左右开始猛蹿个头, 现在欢儿十三岁了, 窜了两年,也该长停了吧。
想着,项竹不由笑着打趣道:“欢儿,你不会还要长个儿吧?这两年间,衣服每隔一两个月就要新作,你再长下去,义父该养不起你了。”
沈欢听闻, 暗自一笑,手里玩儿着发上垂髫,故意顺着他的话委屈的嘟囔道:“义父莫不是养烦了,要是不想养欢儿了,那就等我一及笄,就把我嫁出去,这样就能摆脱我啦。”
项竹听小姑娘这般赌气的话,低眉一笑,舍不得都来不及,哪里敢烦啊?想到此,项竹笑言:“你努力长吧,顶多就是浪费布料,你几件衣服,义父还是出得起。只盼着,你晚点嫁人,能多陪义父几年。”
沈欢偷偷一笑,眼睛往上,偷瞄他的神色:“那……我不嫁人,一辈子都陪着义父好不好?”
这话贴心,他也想欢儿能一直在身边,但是不可能。她以后会遇到什么样的人?那些少不经事的小少年,能否将她照顾好?是否愿意静下心来,真心的去了解欢儿的喜好,给她她想要的?
想到这些,项竹心口难免发闷,他微叹一声,侧头看看沈欢,玩笑道:“就怕有朝一日,你看上哪个小少年,迫不及待的要去给人家做夫人,到时候,要是还能念着多陪义父几年,义父就感恩戴德了。”
沈欢微微嘟嘴,不快的丢下一句:“义父,你就是天下第一蠢的人。”说罢,脚下加快几步,提前进了书房,将项竹甩在身后。
项竹望着小姑娘纤细的背影,微微发愣,我哪儿蠢了?
进了书房,沈欢自己搬了椅子,放在桌后他的椅子旁,在上面坐下。
项竹看着她笑笑,转身去书架上挑诗集,简单的绝句律诗,欢儿都会了,现在该选一些长诗给她看,书架上书很多,项竹仔细挑拣。
沈欢扭过头,拖着下巴看着他。
如今,他二十六岁,青涩与稚嫩,已经从他面容上彻底褪去,让他的俊逸里,平添一份沉稳,举手投足间皆是从容不迫,整个人好似一坛在树下埋藏许久的陈酿,气韵十足。一举一动,一笑一怒,皆如陈酿启坛,馥郁绕梁。
沈欢看得入神,与记忆中,前世的他重叠在一起。
项竹挑好诗集,边随手翻看,边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他将书摊在桌面上,翻开第一页。
项竹修长的食指,指着诗集上的字:“是白居易的《长恨歌》。”他将书推到沈欢面前:“你先念一遍,然后义父解释给你听。”
“嗯。”沈欢应下。
少女清灵的声音,在项竹耳畔响起:“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沈欢念完,项竹开口解释道:“杨贵妃本是唐明皇之子,寿王之妻,后来唐明皇看上了她,先命其出家,然后从道观将其接入宫中,封为贵妃。这首诗,即讽刺唐明皇因儿女私情不理朝政,却也对杨贵妃和唐明皇之间的感情,有所惋惜。”
沈欢听完他的解释,想到的却是别的事,忙看向他,问道:“义父,既然杨贵妃本是寿王之妻,那么唐明皇,应该年长杨贵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