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床边,单膝跪地。
苏允都看呆了,不爱我也不用下跪道歉吧?!
身上也不知道哪里来一股邪劲,苏允硬是半撑起身子,倚在床边。
陆秦单膝跪地,低着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深蓝色天鹅绒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钻戒。与陆秦之前送给苏允的那枚对戒不同,这枚戒指不是一对,是一个,设计简单利落,最突出的,是上面镶嵌的那枚足有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钻戒。
江湖人称,鸽子蛋。
一对戒指是结婚用的,单个戒指是求婚用的。
陆秦倒过盒子,开口对着苏允,那枚鸽子蛋大的钻戒在强烈的阳光下闪着了苏允的眼。
陆秦单膝跪地,高高将钻戒举到苏允面前。
“苏允,”他说,“嫁给我吧。”
这枚鸽子蛋太闪了,苏允目瞪口呆盯了半天都没反应过来,陆秦用了“嫁”这个字。
嫁你妹。
苏允不接,笑道:“这是爱还是不爱啊?”
“爱。”陆秦说,“我一直都爱着你。”
苏允不相信地皱皱眉。
“我知道你不信,可是,我也许很早之前就爱上你了。”陆秦说,“在你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或者是某一天早晨,我睁开眼看到你睡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苏允,我没有喜欢过谁,我身边的朋友也大多游戏人间,我没想过我这辈子会喜欢上一个人,所以对你动了心,我也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
陆秦举着鸽子蛋,钻石晶莹的光芒耀着他的眼。
“如果,希望一个人能够永远陪在自己身边,永远不跟他分开,就叫喜欢,或者见到一个人就不自觉地高兴,觉得他开心也好看,生气的样子也好看,就叫喜欢,又或者,会一次次为这个人破例,就算破例也开心,就叫喜欢,那么,我早就已经喜欢上你了。”陆秦说,“苏允,你爱了我十年,也许我……也爱了你十年。”
所有的力气都回来了,苏允撑着胳膊坐起身,他望着陆秦,半晌,扭过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眼角有泪,却又忍不住笑起来。
傻瓜,你爱我,我早就知道了。
只是你到今天才明白吗?
反应迟钝。
傻瓜。
“苏允,我们结婚吧。”陆秦说,“治好了病,我们去欧洲结婚。我带你去瑞士,荷兰,法国南部一大片的农场,我们去那里度蜜月,如果你喜欢,我们就定居在那里。就我们两个人,偶尔你去拍戏,我帮你经营表厂,好不好?”
苏允点点头,噙着泪,把手伸出去,纤长的五指。
“好。”
后来听说了求婚全过程的岳林对此给予了三个字精准的评价——
什么鬼?
“人好不容易醒了,你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求婚?!”岳林快给陆秦跪了,这时候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叫医生来吗?!
“对啊,”苏允一手输着液,一手捏着个大苹果,咔嚓咔嚓嚼,“睡了三十个小时啊,没洗头没洗澡,妆还在脸上呢,眉毛都花了,更重要的是,有眼屎!这时候求婚,安得什么心?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能不能容我洗个澡换身衣服选个比较好的背景找个比较棒的角度站好,你再求婚?”
苏允眉峰一挑:“嗯?”
一旁的陆秦点头不迭:“是是是,对对对,教训的是,我安排一下,过几天重新求一次。”
“免了。”苏允冷哼一声,“我又不是二婚。”
这俩人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岳林听不下去,长吁短叹起身走人。出了门,好巧,走廊那头,又走来天造地设的一对。
言励和明诺来探病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话我想了很久,忍不住想啰嗦两句。
人生在世,有些人惜命,有些人不惜命。对有些人来说,得了病就要去治,对有些人来说,如果终究免不了一死,不如死在人生最辉煌灿烂的时候。对苏允来说,他就是想按照自己的心意活。化疗的副作用大都知道,消瘦,掉头发,越到最后越不成人形,那就是永远跟舞台告别了,根本别奢望还有治愈了重返舞台的一天。所以苏允想趁着自己还没病入膏肓,最后享受一次舞台。哪怕死,有了这一秒,也比较没遗憾。
这些我在文里都讲过,可能表达得比较隐晦,点到即止,使得有些姑娘仍旧存疑,忍不住在此说明。
我一直是个写出来就随便读者理解的人,凡事也觉得不要写得那么白话比较好,毕竟文字最大的魅力就是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一点上如此纠结。
第60章 封杀
言励近来春风得意,一场大秀彻底奠定他在时尚界的地位,筹划多年的一桩心头大事也即将水落石出,使得他走路带风,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恨不得脑门上写着“志得意满”三个大字。然而岳林与他相识多年,志得意满没看到,只看到他脑门上另外四个大字——
“一代人渣”。
人渣,哦不,言励走到门口,对岳林点点头,两人都没说话,错身而过。岳林走出门,言励在门口顿顿脚,让明诺先走了进去。明诺怀里抱着一大捧花,大部分都是百合,香气袭人,让人闻到就觉得欣喜。苏允久病,医院到处都是雪白的,雪白的床雪白的墙,冷不丁看到这么一大捧百合,黄色红色居多,真是高兴。他对着明诺招手,像招呼一个可爱又软糯的小孩子,叫他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