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罗人的逼迫下奚人俘虏们越走越近,终于接近了濠沟前。
在后面押阵的同罗人心中忐忑不安,等看到隋军一直没有放箭后,心中刚松了一口气,就在此时,一声号响,弓弦如霹雳,顿时箭如雨下。
不到一刻钟,千余奚人俘虏和百余同罗抽阵者,全都倒在了长弓手们的箭下。
战场上一时如死一般的安静。
“哈哈哈!”骨罗突然狂笑,然后手一挥,“再来!”
又一千奚人男女老少俘虏被驱赶着上前,骨罗面色狰狞的盯着隋军营寨,“杀吧,杀吧,杀了一千我再给你一千,老子手里有一万多,全帮我杀了,正好老子可以甩了这包袱撤退。顺便还能消耗下隋人的箭支,消耗下隋人弓手的体力,何乐不为。”
“将军高明!”刚才受训的那个千夫长这个时候,才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连声的奉上马屁。
一千奚人被驱赶着上前,最终在濠沟前被箭羽覆盖。
这边刚死完,同罗骑兵又驱赶了一批上来。死了一批,又一批上来。到最后,谷中已经叠起了厚厚的一层尸体,血流飘杵。
最后一个奚族俘虏被杀死前,骨罗没有停手,苏支也没有出声,易风也没有出声制止。一边不停的赶人送死,一边不停的杀,直到杀的一个不剩。
骨罗这是在报复奚人,也是在为撤退做准备,见识到了隋军的强大后,他知道就算撤退也并不就是安全的,因此他根本不打算带一群俘虏撤退。既然不打算带,那他也绝不会这么放掉这群俘虏,干脆便赶过来,借隋军之手全都杀了。一记借刀杀人,说不定还能让隋军和奚人之间离间感情,二来也如他刚才对手下所说,还能消耗下隋军的箭支和弓手们的体力。而易风也没有心软,慈不掌兵。杀一个是杀,杀一百一千也是杀,杀一人为罪,屠万人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世道如此,易风绝不会为了这些奚人,而拿自己的部下生命却冒险。
他不会冒险派兵出营去同罗人铁骑下夺这些百姓,那是在冒险,依靠着地利和营寨,怀荒军完全压制着同罗人。可如果离开了早布置好的有利营寨,怀荒军去与同罗骑兵对决,这就是犯傻,是无谓的牺牲。奚人虽然也是生命,可在易风的心中,生命也是有等级的,奚人的命肯定是没有他部下将士们的命值钱的。万一冒险出战,到时人救回来,自己损兵折将,谁弥补他?而最怕万一,若万一因为冒险,自己被同罗骑兵逆转,被击败,那才是后悔不及。
不过虽然易风在这时代,心境要坚强的多。可到最后,看着满地的尸体,他的心里依然不由的充满着悲伤愤怒。好几次,他都想要下令杀出去,可最后都生生的忍住了。他知道自己的长处,也知道自己的短处,怀荒军毕竟还是一支新军,如果有个坚固的营寨,防守作战还行。若是主动放弃营寨,去跟彪悍的漠北骑兵们对阵冲杀,这就是拿自己的弱处去挑战对方的长处。
“此生誓灭同罗!”苏支嘴唇已经咬烂,长声恨道,指天发誓。
魏征站在易风身旁悄声道,“同罗这是要撤兵的打算,某若猜的不错,同罗今夜必趁天黑撤兵远遁。”
易风心一动,冷哼道:“装了逼就想走,没这么容易!”
“什么?”魏征问。
“不能让狼崽子就这么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