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禾无奈地看着他,眼眉间含了笑,淡淡的纵容和无奈,“二哥,萧大律师,时间有限啊,你没有话跟我说?”
他当然有话要说!而且很多话要说!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更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只是,此刻要控制住情绪怎么那么难……
“有……”他再一次努力地稳住自己心绪,哑声问道,“妹妹,你好不好?”
“好啊,挺好的。”她的声音软软的,就好像平常的那些晚上,她夺下他的茶杯,换上牛奶时说话的声音一样,唇角的笑容始终不改,“二哥,我信任你啊……”
他眼眶再度一热,用力点头,她信任他,可是,现在看起来,好像是他在依靠她,他在外所承受着的一切到她这里来爆发,承受着她的安抚和包容,这也跟从前一样,就不曾更改过,他真是没用!
“妹妹……”他不能让自己这么没用下去,“要信任我,没错,我一定能还你真相,妹妹,你不能不在我身边的,没有你,我怎么办……”
如此一句,心中又开始隐痛和伤感,他赶紧控制了,准备开始做记录,“好吧,先把那天的事跟我说一下。”
“好。”她镇定地答应着,开始回忆,“那天,我去上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就被两个人驾着从后门走了。上了一辆q5,然后带着我去了一个建筑工地。车里除了司机还有一个人,一共四个人,这四个都穿着黑色的衣服,
带着黑帽子和大墨镜,衣领都竖得很高,几乎看不见脸,全程一句话也没说。到工地以后,直接把我拖下车,戴上了一栋楼的楼顶,在那里,有……有你的外公和另外两个一样打扮的人,站在楼边上。”
“为什么要站在楼边上?”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疑惑,他敏感地还听到她说的是“你的外公“,不过,他理解。
她摇头,“我也不明白啊,我当时还在想,为什么要站在楼边上。把我送上来之后,那四个人就走了,而他身边的两个人,也下楼去了。当时我的心情是十分激动和纠结的,二哥,不知你现在知道没有,他……就是那个戴玉扳指的人,也是和我爸爸的案子息息相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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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护人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三十二条是这么规定的:下列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以,二哥作为妹妹的丈夫是完全可以为妹妹辩护的,但是,这里却有一个问题,也是矛盾的地方,二哥作为执业律师,到底是以律师名义行使辩护权,还是以近亲属身份进行辩护?作为执业律师,可以有会见和通信的权力,而作为近亲属,是不能与嫌疑人会见的。06年南京有一起妻子为执业律师的案子为丈夫辩护,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一个身份是第一位的,所以,该案的妻子是以近亲属身份进行辩护的,但是,这个问题却存在争议,在网上搜到07年2月6号《检察日报》上一篇作者为马秀成的题目为《近亲属怎么就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辩护》的文章,却又认为,近亲属为执业律师的可以并应该视律师身份为第一位。然后继续查询,在《法律教育网》2009-04-21法律常识和程序类常识《近亲属担任辩护人,是否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文中,及《找法网》2011-11-2410:06法律咨询ap;gt刑事诉讼法知识ap;gt正文《近亲属担任辩护人,是否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都看到无论是律师,还是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都可以会见与通信。所以,在这里,就写了二哥和妹妹会见的场景。如果有专业人士看到,认为不妥的,就当一个小说场景看了吧~!这是否仍然还是一个在争议的问题,吉祥不知道,吉祥也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辩论。=/看完记得:方便下次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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