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啊,你家厨子真棒啊,第一次在你家吃饭,我以为我饿了,什么都好吃,原来是真的什么都好吃。”
我的手指不经意滑过玻璃杯身,想起了那天在体育场沈瀚天说的特战队,“你们在特战队一般都吃些什么?”
“我们?我和老板啊,我们有时候出任务,困在深山或者沼泽里的时候,会吃蛇啊,鸟啊,野兔啊,还有虫子,补充蛋白质,运气好在溪边能摸点鱼吃。”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感觉你们像在野炊。”
“野炊?哦,不,郑少。我们必须防假想敌或者敌方的红外线探测仪,所以全部都是生吃。”范正明嘴里包着食物,解释。
我心中一哽。我忽然想起民间流行的一种娱乐,斗狗。一般为了增加斗犬的嗜血性,都会喂它们吃带血的生肉。
“当时我跟着老板所在的中队出任务,吃了毒蘑菇,胃穿孔了。据说我吐出来的血染了半条小溪。”
我看着范正明,挑眉一问,“那你怎么还没死。”
“因为我还没见到郑少!”
我忍不住加深了笑意,人家都说当兵的油嘴滑舌,果然是真的。
从郑家出来,范正明说按照行程,沈瀚天下午要出发前往横断山区,我们必须在十三点之前回去。
我对他们的安排没有异议,我要做的事早上就够了。
我让范正明陪我买了束白玫瑰,然后开车去了沈氏入了股的一家医院。
顶楼的特等病房外,静谧无声,我轻轻推开病房的门,桌上没有水果,花束。以吴卓思在商界的地位,来探望他的人本应络绎不绝,或许是被沈瀚天下了封锁令的缘故,才如此寂寥无人。
吴卓思躺在病床上,闭着双眼,左手正在打点滴,吊瓶里的液体即将见底。
我对范正明使了个颜色,让他去拿个花瓶过来,范正明会意,迅速取来支瓷白的瓶子,线条优美,价格不菲。
我挑眉看了下范正明,范正明嘿嘿一笑。他的脸蛋还是不错,让护士小姐献个殷勤也是绰绰有余。
我在瓶子里加了点水,拆开白玫瑰花束的包装,放到了瓶子里。
不知是我的动作过大引出声响的缘故,还是其他,吴卓思睁开了眼睛,就算是身负重伤,虚弱躺在床上的时候,他的目光依旧凌厉,躯体本能处于备战状态。
我看向吴卓思的脸,他左额角还贴着纱布,略有渗血,沈瀚天出手果然够狠。
吴卓思依旧目带寒光,冷毅森然。
我随手摘下一朵白玫瑰,放到吴卓思的枕边,白玫瑰衬着他古铜色的皮肤,也别有一番风味,“白玫瑰配你,果然秀色可餐。”
早日康复之类娇弱造作之词我无法说出口,我懒得让别人以为我装好人,并且,我也没必要。
吴卓思一愣,眯起眼睛,眸中寒光更甚。
我在他的病床前坐着,想起当时在沈氏主屋,他来找我,他从来没有真正对我动手的意思,而我却一味想要赎罪,引诱他对我动手。
吴卓思寒眸中闪过一丝愕然,他的眼神似乎在询问我搞什么花样。
我没回应他,静静坐了十多分钟后,站起身向门边走去,临走时顺便替他按了铃,让护士小姐过来换药。
再次见到沈瀚天的时候,他杵着精致华丽的手杖坐在车里,看到我来了,对我招手,我坐到了他的身边。
防弹玻璃缓缓升高,将我们与外界隔绝。车内只有两人,范正明和随行的曹承敬、卫海、沈致业,加之另外几名不认识的人识趣地坐到了另一辆车里。
特殊定制的凯迪拉克地盘较低,重心稳,车里安稳如山,换气系统正常运行,可还是有些沉闷,我抬手想打开车窗,被沈瀚天握住手,他顺手把我拉到怀里坐着,“等出了市区,再打开。”
我看了他刚毅严肃的脸,点了点头,靠着他补眠。
沈瀚天的手掌贴上我的后背,顺脊线上移,来回轻抚,“回家都做了些什么?”
“见了未来的大嫂一面。”我无所谓地说。
“哦?”
“郁馨雪。”
“待得还开心?”沈瀚天撩开我的衬衫,他掌心粗粝的厚茧摩擦我的背部皮肤,带出一阵痒嗖嗖的感觉。
“怎么会不开心,难得一见啊。”我低低地笑了一下。
“打算什么时候订婚。”
“没有细问。”我的下巴抵在沈瀚天的坐胸膛,一抬眼便能轻松看到他整齐衣领上深色的皮肤。
“等他们订婚的时候,我让曹承敬给他们准备点礼物。”沈瀚天的手已经滑到了我的前襟,毫不费力地从内部解开纽扣。
我的外套已经脱下,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前襟大敞,胸膛若有如无地暴露在沈瀚天视线前。
沈瀚天言下之意就是想要正面面对我的父母了。如果让他见到他们,会是怎样一番光景?父亲肯定会暴怒,痛斥一顿将我们赶出去算是小的了。至于后母,可能会边哭说我不孝,边暗自得意。郑秦的话,我无意于去猜测。
“还在交往,订婚的话,太过遥远。”
沈瀚天的手在我胸前停下,我打算拉开他的手,但却身体一个后仰,后背几乎撞在座椅上,我看着车顶,胯部以一个奇怪的姿势挺起。
皮带金属扣碰撞声响起,不出片刻,我的拉链被他拉下,下体触碰稍低的温度,我有些不适地皱起眉头。
“沈瀚天,不。”我的手按住他的手,现在的姿势过于处于劣势,让我很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