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刷”几笔。
文锦写的极快,“好看吗?”
他还问着呢。
“嗯。”
弄弄感慨的叹了一声,清澈的眼眸儿,倒影着霁青色的天空。
文锦回头,看她一眼,这东西还傻乎乎的,一脸虔诚的看着天空,登时乐了:“我是问这字。”
“啊?字?!”
你说这东西多糊涂。
歪着头,一回头,反应过来,撇撇嘴,对他耍嘴皮子的工夫挺无语的:“你要写的不美,我还不找你来呢。”话是这么嘀咕着,可看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好漂亮!”
欣喜的吹着墨迹,弄弄欢喜的叫了起来。
人有魂,字有魄儿。
说实话,弄弄对这话素来是半信半疑。
可如今服了!
真服气了——雪白的宣纸上,墨迹清淡,写了几张的纸,正前的,是俩字——“平顺”。
别个都拉下了,偏这俩字,越看,越觉着欢喜,眼前仿佛跃上一副画面,很朦胧,很远,却给她很温馨的平淡感,就仿佛触手可及的温暖。
文锦真把字里的魂儿,写出来了!
弄弄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心里忽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直到文锦叫她好几声,她这才一脸惊喜的问着:“为什么要写篆书?”
“小孙女士请我来写字,我自然要挑来手的来写,楷书嘛,板正,草书嘛,潦草……悄悄负责的告诉你,我画画的可比字写的更好哦。”
文锦眨巴了下眼,说得蛮正经的。
弄弄一下就想起来秦朝时候,有一位书法家擅长写篆书,有人不服,与他比试,这位